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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合作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的集成电路(IC)卡,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
社会保障卡正面包括以下要素:国徽、卡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隐蔽磁条。
社会保障号码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实现社会保险权益衔接的唯一标识,是公民拥有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社会保障号码要求全国唯一、终身不变、规则统一。
一是身份凭证。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区将社会保障卡进一步扩展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办事身份凭证,作为进入公园、博物馆的身份凭证。
二是信息记录。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三是自助查询。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四是就医结算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通过社会保障卡将医疗服务与医疗结算流程有机结合,可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就医。
五是缴费和领取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区将社会保障卡进一步扩展到其他待遇发放领域应用,将涉农财政补贴、残疾人补贴、公积金等其他各类待遇打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中,实现了对群众的便利服务。
六是金融支付功能。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目前,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其使用范围限定在中国境内。
申请人可以自行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网点或者网上服务平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社会保障卡,或者通过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提交申领办理资料并代为申领。
申请人在办理申领手续时,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提供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商业银行范围内选择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申领登记表,主要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国家/地区代码、职业(工种)、地址、联系电话、相片、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有效期限)等;
(3)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卡不要与坚硬物品放在一起或接近强磁场。牢记并妥善保管卡密码,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或与卡片放在一起。在办理业务输入密码前,要注意周边环境,防止他人偷视,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不要将卡转借、租借他人使用,以免被盗用,造成个人权益损失。
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个人权益和账户资金受到侵害。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的网点、12333电话服务热线、网上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的客服平台办理临时挂失。或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分别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应用、银行账户应用的正式挂失。
各地社会保障卡挂失的具体流程,详情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
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后,需申请补发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到期、损坏,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持卡人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持卡人的服务银行发生变化时,持卡人跨省流动产生参保地变化时需申请换发社会保障卡。
各地社会保障卡补换的具体流程,详情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
各项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可由银行实行预存代扣或自主缴费,根据不同的险种要求按年度或月度缴纳。对于预存代扣方式,参保人员确定缴费金额后,于当地规定的缴费期内,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即可。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银行,按照个人缴费档次实现扣款。对于自主缴费方式,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银行网点(含其授权的转账电话服务网点),确定缴费金额,经系统后台审核后,个人直接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转账,完成缴费。
各地社会保障卡已开通的缴费功能,详情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月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银行网点(含其授权的转账电话服务网点)领取。并通过网上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网点柜台等渠道,查询本人的待遇明细情况。
各地社会保障卡已开通的待遇领取功能,详情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
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提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规定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编辑:新桃zjt
审核:涿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