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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对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的全新表述进行解读。
《意见》提出,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周南表示,“统一规划”,是指以县或市作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的道路、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统一建设”,是指要区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益性的基础设施政府来建,经营性的交给市场。“统一管护”,则是指将城乡道路等公益性设施的管护和运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化企业。同时,对承担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事业单位,对其进行市场化改革,按照企业化的模式来运行。
周南表示,这份意见“如果说新的话,就新在这里。”过去,我国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差距较大,且前期规划和后期管理、养护都是分开的。但从国际经验看,率先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是发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个最直接的措施,贯穿在城镇化的各个阶段。
内容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