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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乘坐香港到温州的航班入境,向早早等候在机场的民警投案自首。至此,“2019.4.1”冒充领导诈骗案的7名嫌疑人已全部到案。
陈女士是椒江某设备有限公司的会计。4月1日下午4时许,陈女士在上班时接到“老板”的QQ,要她核实有无一笔汇款打到公司的账户上。这时,陈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公司的出纳,说已经跟陈女士的老板联系过了,会打一笔钱过来。之后,“老板”又称自己在开会不方便联系,叫陈女士将一笔订金退回对方账户。陈女士三次转账汇款130万,后来电话联系上公司老板,才知道上当受骗。她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分局刑侦大队联系市局反欺诈中心立即开展紧急止付,成功冻结资金72万余元,并通过查询钱款流向,迅速锁定取款地为福建等地。
通过侦查,民警锁定了陈某、陈某某、杨某等多名涉案嫌疑人,并于4月至5月期间,先后在福建省泉州市、吉林省吉林市等地抓获了6名犯罪嫌疑人。福建籍男子陈某在得知同伙被抓后,闻风而逃,出境逃往香港。4月18日陈某被椒江警方列为网上刑拘逃犯。
民警在获取陈某出境的信息后,多次来到陈某家中,为家属说明道理、讲清利害关系,并耐心解读国家的政策法规,希望通过亲情规劝促使陈某早日投案自首。
在民警和家属的劝说下,陈某的思想慢慢转变,他认识到触犯法律必然要受到惩罚,只有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想明白后,陈某表明心态,选择了投案自首。
目前,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陈怡)
警方提醒
为做好此类案件防范工作,警方提示财务人员要做到:
1、不轻信。不要轻信QQ(群)、微信(群)中涉及公司转账汇款信息,对公司老板、负责人或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社交工具要求转账汇款的,要认真识别,提高警惕。
2、不添加。不要轻易添加陌生QQ、微信的好友申请,特别是涉及公司老板、负责人名字的QQ、微信,一定要电话或当面核实清楚。
3、慎转账。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针对QQ、微信要求的转账汇款,必须经过公司老板、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核实确认。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