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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学区如何划分?小学、初中报名需哪些材料?事关孩子入学,分宜家长必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7-2018学年度分宜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均衡配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缓解生源饱和学校的压力,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户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㈠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和小学毕业学生,应当免试就近入学。

㈡ 坚持属地管理、学校为主的原则。县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各中心学校负责实施各乡镇小学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意后执行。

㈢ 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把新生入籍关。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组织实施招生,杜绝“在校不在籍”的现象,落实“不择校、不借读”和“低龄不入学”的政策。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小学新生入学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底前,各小学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小学新生招生学区范围、入学条件及报名登记流程。8月30-31日为全县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今年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模式,按“网上报名—网上预录—现场审核—公示确认”的流程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告)。

2.报到地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有关就读证明材料(城区小学还要带网上报名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区学校报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2017年5月将就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学校,统一验档录取,2017年6月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2017年9月1日,学生持通知书到校报名。

2.本县各乡镇小学毕业生(除湖泽、钤东办和分宜镇部分村)安排进入分宜六中就读。但监护人如在城区其他中学学区范围购有房产,请于6月20日前,持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到县教体局招考办办理登记、材料验审手续,再由县教育体育局与相关学校联审、改录。6月下旬,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印制,县招考办在通知书上共同加盖公章后,下发到毕业生所在小学。

3.从外地小学毕业的学生,于2017年8月15-25日持相关就读证明材料至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办理就读手续。

4.县少儿体校和分宜六中足球特长生的招生,先由体校和分宜六中进行摸底遴选,提出招生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核准后实施。

(三)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全县适龄残疾少儿入学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各校不得拒收。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房管局已购房证明)。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发票付款时间须在2017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16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据(2017年1-3月)。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银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1000万以上)、持有绿卡的企业家、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须分别提供:户口簿、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

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五、招生录取方式

学校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类:父母房产(如果是多人持有产权份额,其父母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本人,且学生户籍在学区内;

第三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不少于三年,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四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

第五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廉租房等公房内;

第六类:能提供本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能提供用工合同、银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第七类:挂户在学区内的学生,必须有一方监护人同时在户,且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7月30日以前;转户人员子女按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执行。

六、学区范围

㈠ 城区小学学区范围

分宜一小:东至昌山南路,北至安仁路、钤山西路,西至政法路、府前南路及持有谭家边、向山背户口的适龄儿童。

分宜二小:东至钤浒路、政法路、府前南路,和持有站前村塘家里、新村村黄家里、李家里户口的适龄儿童以及城西工业园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宜二小分校招收站前路以西及原站前小学生源范围的适龄儿童以及城西工业园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分宜三小:西至钤浒路、昌山南路,东至天工大道,南至安仁路的居民区及持有乌桥、浒塘户口的适龄儿童(分宜三小分校招收钤浒路以东、昌山北路以西、岭北路以北的适龄儿童以及除城西、城东工业园外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分宜五中:西至天工大道,南至安仁路以及矿建社区,钤东办事处所辖界垦、下坊村等附近户口的适龄儿童以及城东工业园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㈡ 初中学区范围

分宜中学:东至昌山南路、天工南大道,北至安仁路、钤山西路,西至政法路、府前南路及持有介桥村志廊下、向山背户口的适龄少年。

分宜二中:东至钤浒路、政法路、府前南路的居民区及持有站前村的适龄少年。

分宜三中:西至钤浒路、昌山南路,东至天工大道,南至安仁路居民区以及安仁路以南、天工大道以东居民区,和分宜镇大台村、介桥村大屋里(含东屋下、拾里店、枫树湾、文山)户口的适龄少年。

分宜五中:西至天工大道,南至安仁路,矿建社区及附近居民区,钤东办事处及湖泽镇所辖户口的适龄少年。

分宜六中:除分宜镇部分村(以上初中学区所列)、湖泽镇以外的乡镇适龄少年;

㈢ 乡镇学校招生范围

各乡镇小学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本乡镇辖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因适度集中办学跨乡镇就读的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100%接受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除外)。

乡镇户籍的非独生子女家庭,若一子女在城区中小学就读,另一子女可由分宜镇中心学校组织登记审验,安排在其辖内学校就读。

七、工作要求

㈠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要向社会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录取结果等信息,县教体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各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如果有疑问,可拨打5882561(小学)、5882192(初中)进行政策咨询,可拨打5897275(县教体局监察室)进行违规举报。各个学校也要公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㈡加强材料审核。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加强招生的环节管理和材料审核,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对无法认定的材料,要协调公安、房管、工商等部门进行认定;如有必要,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确保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㈢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45号)精神,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不得招收片区外学生和低龄生。严格执行均衡分班政策,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文章来源分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