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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403人

25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文生接听市长专线,解读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尤其是重大黑恶犯罪为重要工作,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引导取证76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3件403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8件564人,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10件12人。

全市检察机关探索、实践“三延伸”提前介入法(延伸介入时间、类型、内容),即:从立案后介入延伸至立案前介入,从介入个案延伸为介入涉黑恶类案,从介入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延伸为介入涉黑恶线索价值的评估,从源头上加强对侦查机关线索初查质效的监督,促进侦查机关强化侦查职能。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76件,采用“三延伸法”介入涉黑恶线索64件,提出侦查建议160余条。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稳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监管漏洞通报整改等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管理漏洞,用好检察建议、工作简报、情况专报等载体,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参与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核人数5061人,建议撤换6人,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综合治理、防范、减少犯罪以及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发出检察建议29份,所发送的检察建议书涉及社会治安、工程建设等6大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