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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6月起施行—— 把更多金融资源投入绿色低碳领域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依托荒山坡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将清洁电能用于生产运行。图为技术人员日前巡检罗甸县一荒山光伏发电项目。
  胡攀学摄(人民视觉)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简称《指引》),自6月1日起执行,以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指引》共36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组织管理方面,《指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同时,《指引》还提出给予绿色金融工作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充分授权,配备相应资源,并在绩效考核中充分体现绿色金融实施情况。

  在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方面,《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风险的行业制定授信指引,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授信或投资政策,实施风险敞口管理制度。

  在投融资流程管理方面,《指引》一方面提出对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的客户,应当严格限制对其授信和投资,另一方面也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的绿色金融实现了快速发展,银行业逐步建立了涵盖监管指引、统计制度、指标评价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保险业在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与此同时,随着形势变化,绿色金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补齐的短板。

  “一方面,不少金融机构围绕低碳发展目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绿色金融创新,丰富了产品和业务模式,进一步强化了金融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另一方面,实践中,不同的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在绿色金融领域存在一些差异和差距,特别是不少中小金融机构还缺乏发展绿色金融的有效思路和办法。《指引》的出台,吸收借鉴了一些金融机构的先进经验,在业务流程、组织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建立了统一的规范,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业与保险业服务绿色发展的能力。”曾刚说。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指引》的内容十分丰富,涵盖了不同性质、类型和规模的银行保险机构,具有很强的引领性和指导性,有助于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目前,绿色金融的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产品等。下一步,银行业和保险业应在《指引》的基础上加快绿色金融创新,积极构建整体协同、分工明晰的多层次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服务绿色发展的产品和服务。”董希淼对本报记者说。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指引》适用范围涵盖了不同性质、类型和规模的金融机构,提出了一些具有指导性、原则性的政策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经营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绿色金融管理工作。

(责编:袁勃、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