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青年人才安居压力,吸引更多人才来新余创新创业,近日,我市出台《新余市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规定青年人才每人可享受不高于60000元的购房首付免息借款(借款期限五年)或每年3000元的租房补贴。
我市每年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青年人才安居经费240万元,每年借款名额限定30个,补贴名额限定200个。申请借款的对象为:申请人(不限户籍)及其配偶在我市、县(区)城区无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满五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我市注册成立市场主体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创新创业人才。申请补贴的对象为:申请人(户籍不限)及其配偶、父母在我市、县(区)城区无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且全日制普通高校或高职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五年,在我市注册成立市场主体或与我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创新创业人才。
《办法》规定在我市注册市场主体创业的申请人优先安排借款或补贴,如申请人数量超过限定名额时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借款或补贴人员名单。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待《细则》出台后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告,接受报名申请。
来源:新余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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