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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与仓颉造字

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最初的历史在文字产生以前,所有的叙事和记忆都是用口耳相传的方法流传下来的,在每个民族的集体记忆中,都或多或少地保存着一些关于本族的来源和先祖的丰功伟绩以及文化英雄的发明创造等传说。当时尚未能用文字直接记录下来而在后来的古文献中保存的古代传说是大量存在的,用传说的史料所记述的时代应叫做“传说时代”。徐旭生和苏秉琦《试论传说材料的整理与传说时代的研究》指出:传说时代的研究,主要应靠传说材料。


这些传说有的或先或后地载入了史册,有的仍在人们口耳之间传颂。无论是传之于心还是载之于史,在一定的群体中人们都是信之不疑的,于是,遥远的祖先就变成了一个专名或是一个符号,这个专名或符号在传说的叙事过程中被传承下来。


中国的传说时代,上限尚不可定,或自炎黄时期;下限约为盘庚迁殷以前。西周以前的历史,多半最初就是根据古代的传说记录下来的,其中既有信史,也有古代神话和古史传说,是神话、古史和传说的综合。文字产生以后,以前发生在民间的叙事和集体记忆进入了文献,口传也就变为了文字,不定变为了确定,“权威”随之出现,以往流传于民间的口述内容获得了“合法”地位,传说的作用也延伸至了整个国家或社会。纵观中国的古史传说,不难发现,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相关的专名占据着一个重要的地位。炎黄、尧舜、鲧禹、三代始祖、诸子先贤、仓颉等文化英雄的专名逐一进入传说世界,正是有了传说的存在,专名的使用,时间的流逝对于华夏民族来说不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物理运动,而是一个被赋予了人文内涵的历史过程。


文化英雄往往是传说中具有神性的人物,他们创制或是为人类获取了某种文化器物,当然,这些发明创造也许并非其所为,而有可能是后人加诸于他们身上。在民族共同体形成的进程中,不少民族祖先往往会成为箭垛式的人物,且又成了具有发明创造才能的文化英雄,后世的人们把很多可能本不属于这些人物的发明创造附会于他们身上,例如关于炎帝、黄帝发明创造功绩的表述。如此一来,祖先的业绩更加引人注目,其人也更具神性光芒与传奇色彩。到了战国时期《周易·系辞》始将文明的许多创造发明成就归之于圣王和祖先的名下,从而形成所谓的“文化英雄”。也许本来就是因为有了叙述文化英雄发明创造的传闻事迹的大量传说,这些显著的专名才为世人所共知,将文化发明附会于他们身上更利于传说的传承,倘若附会于一个不太著名的人甚至普通人身上,也许这些传说早就销声匿迹了。


最初的发明创造往往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需要有关。例如《管子•轻重戊》记载:“黄帝作,钻燧生火,以熟荤臊。民食之,无兹胃之病,而天下化之”;《史记•五帝本纪•正义》:“黄帝之前未有衣裳屋宇;及黄帝造屋宇,制衣服,营殡葬,万民故免存亡之难。”根据传说来看,黄帝时期是上古发明创造最多的时期,黄帝本人也是大量事物和器物的开创和发明者,在某种意思上来说黄帝也是中国上古时期最著名的“文化英雄”。黄帝的正妻嫘祖也是传说之重要人物,相传就是她教会民众养蚕制丝。《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通鉴外纪•卷一》记载:“西陵氏之女嫘祖,为黄帝元妃,始教民育蚕,治丝茧以供衣服,后世祀为先蚕。”《后汉书•礼仪志上》也提到,每年三月,人们“祀先蚕,礼以少牢”,祭祀嫘祖。因此嫘祖成为了后世人们所祭祀的蚕神。神农在传说中也是多有贡献的文化英雄。《太平御览》引《周书》佚文叙述了神农首先制作陶器。《路史•后纪三》:“(神农)教之桑麻,以为布帛。”此外,还有关于鲧开创农耕文明的传说记载,如:《世本》云:“鲧作耒耜”、“鲧服牛”、“鲧作城廓”;《楚辞•天问》也说到:“咸播秬黍,莆雚是营。”


然而,文化发明并不止步于基本需要,一个人文的世界除了物质的满足还需要有精神的愉悦。这些也都在传说中得到了体现,最著名和影响最深远的传说之一是关于文字发明的叙述。众所周知的仓颉造字,在传说中就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仓颉)创文字,形位成,文声具,以相生为字;以正君臣之分,以严父子之义,以肃尊卑之序;法度以出,礼乐以兴,刑罚以著;为政立教,领事办官,一成不外,于是而天地之蕴尽矣。天为雨粟,鬼为夜哭,龙乃潜藏”。诚然,文字发明的意义可谓大矣!它标志着文明、制度、秩序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可想而知,文字的发明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所以在《春秋元命苞》中说“(仓颉)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此外,提及仓颉这一专名的文献还有《说文》:“仓颉出,见秃人伏禾中,因以创字。” 《论衡•奇怪》:“仓颉作书,与事相连。”等等。但是《论衡》对仓颉造字而致“天雨粟,鬼夜哭”是怀疑的:“传书言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此言文章兴而乱见,故其妖变致天雨粟鬼夜哭泣也。夫言天雨粟鬼夜哭泣,实也;言其应仓颉作书,虚也。夫河出图,洛出书,圣帝明,王之瑞,应也;图书文章与鬼神合,何非何恶而致雨粟之怪?使天地鬼神恶人有书,则其出图书;非也……”。正如鲁迅在《门外文谈》中所说“仓颉也不是一个,有的在刀柄上刻一点图,有的在门户上画一些画,心心相印,口口相传,文字就多起来了,史官一采集,就可以敷衍记事了。中国文字的来由,恐怕逃不出这例子”。我们也可以推想,文字的发明也绝非一己之力可以做到的事,必定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有众多的祖先参与这一伟业。而且据考古发现,在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中出现在陶器上刻划的符号中有些与甲骨上所见的字类似,可以看作是早期文字,文字的出现必然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不断积累、不断总结的结果,仓颉造字的传说反映了仓颉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文化英雄。河南安阳发现的多达三千个以上的甲骨文字,从文字结构来说,已经有了象形、形声、会意、假借等造字方法。传说中象形、会意、形声、指事、假借、转注等六种汉字造字法是仓颉的发明。六书之说是东汉学者许慎在编著中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时总结出来的。可见在商代时文字已达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我们也可以推想在黄帝时期文字被发明是有可能的。那么,仓颉就只是一个代表性的文化英雄人物,一个让后世记住了的专名。


发明创造在人类社会由自然状态向人文状态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与发明创造相关的文化英雄传说又是表述这一过程的重要叙事形态之一。文化英雄的发明创造的传说在不少古代文献中有记载。例如《尔雅·大琴疏》记载琴的制作始于神农;《太平御览》引《周书》佚文叙述了神农首先制作陶器;又如《管子·轻重戊》记载:“黄帝作,钻燧生火,以熟荤臊。民食之,无兹胃之病,而天下化之”;《史记·五帝本纪·正义》:“黄帝之前未有衣裳屋宇;及黄帝造屋宇,制衣服,营殡葬,万民故免存亡之难。”黄帝的正妻嫘祖成为了后世人们所祭祀的蚕神,相传就是她教会民众养蚕制丝。《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通鉴外纪》卷一记载:“西陵氏之女嫘祖,为黄帝元妃,始教民育蚕,治丝茧以供衣服,后世祀为先蚕。”《后汉书·礼仪志上》也提到,每年三月,人们“祀先蚕,礼以少牢”,祭祀嫘祖。此外,还有关于鲧开创农耕文明的传说记载,如:《世本》云:“鲧作耒耜”、“鲧服牛”、“鲧作城廓”;《楚辞·天问》也说到:“咸播秬黍,莆雚是营。”


秦末汉初的《世本·作篇》比较集中地中叙述了关于文化英雄创作发明的传说,可能是作者将当时所见的记载和所听到的传闻集中到了一起,其中也有“苍颉作书”的记载 :“伏羲作琴,神农作瑟。女娲作笙簧。颛顼命飞龙氏铸洪钟,声振而远。祝融作市。句芒作罗。黄帝使羲和作占日,常仪作占月。伶伦造律吕。诅诵苍颉作书。史皇作图。伯余作衣裳。尹寿作镜。蚩尤以金作兵器。巫咸作筮。巫彭作衣。巫咸作铜鼓。逢蒙作射。胲作服牛。相土作乘马。奚仲始作车。宿沙作煮盐。化益作井。尧造围棋,丹朱善之。鲸作城廓。皋陶作五刑。舜作箫,夔作乐······”


仓颉造字的传说也见于地方志,如《平阳府志》记载:“上古仓颉为黄帝古史,生而四目有德,见灵龟负图,书丹甲青文,遂穷天地之变,仰视奎星圆曲之变,俯察龟文、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文字既成,天为雨粟,鬼为夜哭,龙为潜藏。今城南有仓颉故里碑。”


在叙述文化英雄发明创造的传闻事迹常常存在有这样的情况,即不同文献会把同一发明创造归于不同之人,例如《路史》说黄帝始作陶,而《太平御览》引《周书》又说神农始作陶。非常有意思的是文字的发明这一重大创举在传说中均指向仓颉。《荀子·解蔽》记载:“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吕氏春秋》也记载:“奚仲作车,仓颉作书”。 《淮南子·本经训》:“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说文解字》序:“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爪之迹,知今之可相别异也,构造书契。”。诸如《风俗通义·皇霸》、《新语》、《尚书大传·略说》、《春秋内事》、《论衡》、《说文》等众多文献典籍中都曾提到黄帝、仓颉等文化英雄发明创造的传说事迹。有关这些文化英雄的遗迹也遍布中华各地。作为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的中原大地,从上古时代就是以黄帝为首的华夏集团的主要活动地域,关于仓颉造字的传说和遗迹也遍布中原大地的许多地方。文化英雄及其发明创造的传说在后世的演变过程中还会与地方风物联系起来,并记载于文献之中,如《路史•前纪六》引《九域志》记载:“今长安城西南二里宫张村友三会寺者,记为仓颉造书之堂。”《太平御览》卷九三引《法苑珠林•宣律师》云:“(唐西京城西有四土台)俗谚云,是仓颉造书台。”在河南许多地方均有仓颉墓、仓颉造字台、仓颉城等,这些文化英雄的传说逐渐和地方风物相联系起来成为地方风物传说,也成为人们文化认同的标志。在河南省南乐县有仓颉陵、仓颉庙和造书台,当地的人们认为这里就是仓颉的故乡。传说,作为一种叙事体裁的独特之处,首先就在于采用专名来达到自己的体裁效果。叙事支撑了专名的成立,专名赋予传说以真实性。历来的学者都强调传说的真实性、历史性或可信性。传说不是历史,但具有历史性;传说不是真事,却具有真实性。专名不一定代表真实,也不一定代表历史,但是根据前述罗素和克里普克关于专名的理论,专名能够自然地产生真实性、历史性、可信性。我们知道,真实不一定联接着可信,而真实性必然联接可信。传说多少让人有些相信,这主要是因为传说是关于专名的叙事,并辅以可见证的地方风物和叙述的语言风格。传说主要是由专名的真实性赋予叙事以真实性,从而赢得人们的相信。


在民间口头传承的传说中,仓颉造字被讲述得活灵活现。有一则传说是说仓颉是黄帝的史官,黄帝统一华夏之后,感到用结绳的方法记事,远远满足不了要求,就命他的史官仓颉想办法,造字。于是,仓颉就在当时的洧水河南岸的一个高台上造屋住下来,专心致志地造起字来。可是,他苦思冥想,想了很长时间也没造出字来。说来凑巧,有一天,仓颉正在思索之时,只见天上飞来一只凤凰,嘴里叼着的一件东西掉了下来,正好掉在仓颉面前,仓颉拾起来,看到上面有一个蹄印,可仓颉辨认不出是什么野兽的蹄印,就问正巧走来的一个猎人。猎人看了看说:“这是貔貅的蹄印,与别的兽类的蹄印不一样,别的野兽的蹄印,我一看也知道。”仓颉听了猎人的话很受启发。他想,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特征,如能抓住事物的特征,画出图象,大家都能认识,这不就是字吗?从此,仓颉便注意仔细观察各种事物的特征,譬如日、月、星、云、山、河、湖、海,以及各种飞禽走兽、应用器物,并按其特征,画出图形,造出许多象形字来。这样日积月累,时间长了,仓颉造的字也就多了。仓颉把他造的这些象形字献给黄帝,黄帝非常高兴,立即召集九州酋长,让仓颉把造的这些字传授给他们,于是,这些象形字便开始应用起来。为了纪念仓颉造字之功,后人把河南新郑县城南仓颉造字的地方称作“凤凰衔书台”,宋朝时还在这里建了一座庙,取名“凤台寺”。


还有的传说是说人们说仓颉造字时是依照万物的形状来造的。如日字像是又红又圆的太阳,月字就像弯弯的月牙儿,仓颉首创文字的事感动了黄帝,于是赐他姓“倉”(意为君上一人);后来还感动了上天,下了一场谷子雨奖励仓颉。这就是谷雨节的由来。


传说又以丰富夸张的想象渲染神奇怪异的情节。传说的魅力也正体现在历史与虚构的张力之间。传说中仓颉有“双瞳四目”。围绕这些专名展开的叙事可能与史实相符,可能不符,其中有很多夸张、幻想的成分,但由于专名——统一传说中的实存之物与虚构之物的逻辑工具——在叙事中的应用,便产生出了真实的效果或真实性。而其之所以能够流传久远,一方面在于文本化的保存,另一方面也就在于叙说者与倾听者都愿意接受,由此也可看出叙事文本的完成必须符合叙事语境,而特定的叙事语境又会产生特定的叙事文本。传说中“专名”以及“异文”的作用就在于把故事、习俗、地方风物联系为一个具体的、现实的和完整的文化整体、生活整体(参见邹明华《古史传说与华夏共同体的文化建构》,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我们认为,“专名”既是统一传说中的实存之物与虚构之物的逻辑工具,也是人们相信传说的心理机制发生的主要依据。正由于有了仓颉这一专名的出现,这一文化现象才被认为是真实的、可信的,历史意识、民族共同体的意识也开始随着传说的叙事而逐渐植根于人们心中。传说所述往往在于历史与虚构之间。它既使用专名把人物和事件落实于具体的时空之中,使之具有历史性与可信性;同时,传说又以丰富夸张的想象渲染神奇怪异的情节。传说的魅力也正体现在历史与虚构的张力之间。


传说是以专名为核心的叙事体裁,同时又以记忆为中介,口耳相传为手段。当然,这里的记忆无疑是难以达到确定无误的,它往往是一种意象的重建,从而也赋予传说一种重构意象的意味。这些专名不一定代表真实,也不一定代表历史,但是它们能够自然地产生真实性、历史性,能够让传说的叙述者和倾听者相信这些专名就是与中华文明的开端密切相关的。传说作为一种对于专名的叙事,是一种落实于具体时空但又超越具体时空的叙事,其存在建构出了一个人文的世界。也正是通过传说之叙事,中国上古时期的社会现实才能被构建、维持、传递与创新。当传说之叙事从一个族群传递到另一个族群或是代代相传时,一方面,它既把人所体验到的直观世界传递下来;另一方面,它又以一系列的专名作为抽象的符号体系来构筑出一个超越直观经验世界的想象的共同体。因而可以说,传说其实是一种社会存在,一种获取意义的行为。传说的传递过程也即是一个演绎之过程:一方面,被相信、被认为具有重要性和意义的叙事内容历经数代保留了下来;另一方面,许多最初不具备的意义被发明或增生出来,形成集体记忆,构筑集体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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